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5日电 据福建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5日显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被罚150万元人民币。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兴业信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未严格落实核保内控要求、将机构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给自然人。
行政处罚依据显示,《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九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第二条第(二)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4〕40号)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对兴业信托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俞诺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唐平华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徐静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司斌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中新经纬APP)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