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公共性和外部性很强的行业,对经济和社会安全稳定影响极大,必须恪守持牌经营和审慎监管的基本原则,严禁‘无照驾驶’。”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强调,“密切关注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以及解债服务等旗号的新型风险”。
笔者认为,上述会议释放出两个信号,一是整治非法集资、“无照驾驶”,监管持续升级。对“无照驾驶”等非法金融活动监管将继续严打击、出重拳;二是防范新型风险成监管最新关注。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一些非法金融活动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对于出现的新型风险,监管要早防控,早预警,把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投资者对各种投资的需求也持续释放,为金融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扩张,一些非法金融活动也借势抬头,例如,金融领域出现的“无照驾驶”非法金融活动以及非法集资等金融乱象,严重影响经济金融秩序。
面对非法集资案件多发态势,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坚持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今年2月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并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会议在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时也明确,2021年要加大对非法金融及“无照驾驶”打击力度,切实加强对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监管。
“对任何违法违规开展实质属于金融的经营活动,都要理直气壮地果断采取措施,集聚强光照射‘灰色地带’,有效铲除风险滋生的土壤。”2021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强调,由此也看出了监管层对非法金融活动坚定的打击态度。
笔者认为,对非法集资、“无照驾驶”等非法金融活动的监管升级也是“十四五”时期金融监管面临的新要求。对非法金融活动强监管同时,也要加大处罚力度,这样才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条例》就将充分体现“严惩”的原则。《条例》在处罚种类和处罚力度方面,按照处罚力度与危害程度相匹配原则,规定给予警告、处以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集资人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对非法集资协助人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等。
值得关注的是,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持续升级的同时,对新型风险的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将成为今年金融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
目前,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等金融创新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由于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之实。
笔者认为,对这种隐蔽的新型风险必须要保持高度警惕。因为金融体系很多隐患来自性质模糊、名实不符的产品和交易。因此,对于金融市场中可能存在的“灰色地带”不留监管真空,应通过穿透式监管,让非法金融活动无处藏身,彻底铲除风险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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