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30日电 30日晚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国平安)公告,授权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代表公司参与方正集团重整。平安人寿将以370.5—507.5亿元对价受让新方正集团51.1%—70.0%的股权。
方正集团重整迎最新进展
时隔3个月,中国平安披露了参与方正集团重整的进展。早在1月29日晚间,中国平安就曾公告称,公司收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通知,确定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以下简称“重整投资者”)。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参与方正集团、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重整主体”)实质合并重整(以下简称“方正集团重整”或“本次重整”)。
今日(30日),中国平安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授权平安人寿签署《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决议。公司授权平安人寿代表公司参与本次重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平安人寿已与华发集团、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特发集团指定主体并根据特发集团的授权参与本次重整,以下简称“深超科技”,与华发集团、平安人寿合称“投资者”)、管理人、重整主体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已生效,但后续履行尚待相关机构的审批,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管理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重整投资协议》为基础制定本次重整的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须提交方正集团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能生效,尚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会根据本次重整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平安表示,公司参与方正集团重整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参与本次重整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平安人寿最高出资507.5亿元
关于本次重整的原则与方式,中国平安介绍,按照本次重整的整体安排,重整主体各个板块的保留资产应当由投资者整体承接,具体采取“出售式重整”的模式。即重整主体以除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微电子”)全部权益以外的保留资产出资设立新方正集团,再由投资者受让新方正集团的股权;待处置资产留在重整主体内,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处理,避免或有风险传给新方正集团,以实现风险隔离。
关于公司参与本次重整的基本方案,中国平安介绍,根据重整主体的债权人对债权清偿方案的选择情况,平安人寿与华发集团将按7:3的比例受让新方正集团不低于73%的股权,不超过27%的新方正集团股权将抵偿给选择以股抵债受偿方案的债权人,重整主体持有的方正微电子全部权益由深超科技或其指定主体单独承接。本次重整投资者最终支付对价金额及持股比例取决于债权人受偿方案选择情况,其中平安人寿将以370.5—507.5亿元对价受让新方正集团51.1%—70.0%的股权。
关于本次重整的进展情况,中国平安表示,2020年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方正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0年7月31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方正集团及其4家主要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1年1月29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确定由华发集团、公司、特发集团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的重整投资者。
关于公司就参与本次重整的内部审议情况,中国平安介绍,2020年9月18日,经本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参与方正集团重整项目。2021年4月30日,经本公司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授权平安人寿签署《重整投资协议》。2021年4月30日,经平安人寿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平安人寿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据悉,投资者在本次重整中拟收购的新方正集团资产包括重整主体下属医疗、金融、信息技术、教育、商贸及地产等板块的股权类、债权类及其他类资产。在金融板块方面,主要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核心主体,业务范围涵盖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今日,券商板块整体表现低迷,方正证券更是一度跌超8%。收盘前10分钟,方正证券急速拉升,跌幅一度由跌超8%缩窄至不足3%,截至收盘,方正证券跌3.76%,报9.21元/股。彼时,市场再次传出中国平安将收购方正证券的消息。盘后,有媒体向方正证券求证,方正证券相关人士表示不知情。(中新经纬APP)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