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一年多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新规正式落地。6月11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集中度管理、流动性管理、杠杆率、偏离度等方面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收紧,拉平与货币基金监管标准。
业内人士表示,考虑到投资范围、赎回限制等多维度收紧,未来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或出现收益率下降和规模增速放缓的可能,直面整改,“监管盲区”带来的红利消失,将是各类机构投研能力和资产管理水平的正面较量。
《金融时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19年底《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不少机构已经开始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包括压缩规模、调整占比等。由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仍具备流动性好等优势,对于稳健型投资者依然具有吸引力,银行机构将在监管要求下继续发掘市场。
银行热衷于发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自资管新规正式出台后,资管行业进入统一监管时代,银行理财产品受到诸多的监管标准限制。相对货币基金而言,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收益更具优势而负债成本又偏低,因此,不少银行在净值化转型压力下,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作为转型发展的主力军,不仅产品规模持续扩大,在银行内部理财规模中占比也不断扩大。
普益标准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理财产品中存续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共有514款,其中,净值型产品有353款,占比69%;净值型产品中,由理财子公司推出的产品有119款,占比34%。
在各类银行中,城商行(含理财子公司)和股份行(含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更多,城商行发行净值型产品124款,占净值型产品总量的35%;股份行发行115款,占净值型产品总量的33%。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归属于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净值型产品,同时又契合了银行在流动性管理、债券投资等方面的传统优势,迅速成为银行理财转型、抢占市场的重要抓手。”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分析称。
普益标准研究员杨超也持相同观点,他表示:“在需求端,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以其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稳定和净值波动小等优点,颇受银行广大中低风险偏好客户的青睐。在供给端,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成为银行理财资金规模‘保量增量’、迎合低风险资金需求的重要基础性产品。因此,多家银行机构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地进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开发设计工作,并持续优化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申赎功能,提升客户体验效果和满意度。”
规模和收益率将面临“双降”
在业内专家看来,《通知》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监管标准、业务规范及银行机构等合规经营等方面均有明确细致的规定,有助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运作,防范不规范产品无序发展导致的局部潜在系统性风险集聚,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夯实金融市场稳健发展基础,增强市场韧性,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记者注意到,《通知》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进行多维约束,其中,重点规定产品投资范围,即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
“最大的影响是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可投资范围大幅度减小。这意味着,以信用下沉或拉长久期的方法博取较高收益利差的方式将受到限制,未来,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或出现收益率下跌和规模增速放缓的可能。”杨超认为。
不过,有专家表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会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因为银行客群对稳健型理财产品具有较强黏性,从而对现金管理类这种流动性管理类产品的价格敏感度偏低,相当部分客户会逐步适应收益率的变化趋势。
此外,银行可能采用一些积极措施来应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面临的新调整,例如充分利用过渡期,留给客户更多对T+0赎回金额限制的适应时间;借助加强代发薪资、水电费代缴等场景建设,采用类似“余额宝”的策略,增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应用场景和资金沉淀等措施,均有助于理财规模的稳定。
部分银行已开始调整
“银行仍在推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只不过要符合监管要求,非标、长线投资不会涉及,收益率有一定下降,规模也有一定程度压缩。”一位大型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
为符合新规,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部分存量产品在整改,占比按照监管要求调整,像过去的产品发行期限为两年或3年均暂未到期,只能逐步调整压缩。
事实上,银行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整改存在一定难度。过去,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增厚收益的方法主要是资产端拉长久期、投资非标、信用下沉等方式。随着《通知》出台,这些增厚利润的手段将被遏制,银行所面临的整改压力不小。
整改的压力只是银行面临的难关之一,整改之后,这类理财产品与货币基金的收益率优势将会拉平。“投资范围和货币基金基本上一致了,失去了收益优势,竞争压力会很大。”某资管研究人士称。
杨超认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转型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难点:“第一,募集难度增加,严监管使得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与货币基金相比,以往优势(如收益率较高)不复存在,且较高的认购门槛,使得产品未来募集难度增加。第二,产品投资组合管理难度增加,《通知》要求每只产品杠杆上限不超过120%,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20天,这给产品的流动性和久期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摊余成本+影子定价’的方法,使得产品的净值走势将会更加市场化,这对管理人的净值平滑和回撤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可投资资产范围减少,也需要管理人进一步提升交易投资能力。第三,投资者教育难度增加,以往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宣传方式和摊余成本法定价给客户较强的刚兑预期,但《通知》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打破这种预期,这倒逼银行需要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
未来仍有发展空间
面对新规,未来,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将如何转型?
专家认为,当下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相对于货币基金的优势正在消失,以更长期的眼光来看,银行需要做的是加强管理、规范理财产品的运作方式,促使银行理财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避免风险在一些不被注意到的角落滋生和积聚。
“对于银行机构来说,首先,要梳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体系,确定清晰可行的产品改造路径和时间表,通过自然到期或出售的方式,压降部分不符合监管规定的资产;其次,通过加强开发新产品的方式来缓冲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监管收紧的影响,比如继续开发定开型的净值型产品、短债型的净值型产品、FOF产品等来实现久期拉长和部分信用下沉;最后,加强投资组合流动性管理、杠杆管控和久期管理,提升对央票、同业存单、利率债等短久期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和交易能力,做好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大类资产配置,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提升投资收益等。”杨超建议。
“商业银行在资金流动性管理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和经验,未来,若能进行更好的产品设计创新、建立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相信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依然有充分的发展空间。”一位城商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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