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储户28亿元存款被银行挪用”事件成为舆论热点。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江苏两家企业存入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28亿元资金,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该银行挪作第三方贷款质押物而无法支取,其中5亿元更因第三方无法还贷而被银行当作质押物划扣。
对于此案,相关细节有待进一步调查,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涉事银行的风控机制失灵了、内控机制失效了、监督机制失位了。事实上,只要有一个环节能正常发挥作用、正常产生监督效力,就不可能发生如此重大的事件。至少,会像报警器一样,发出预警信号。
而从此次挪用事件来看,尽管触警现象十分严重,甚至可以说已经火烧眉毛了,可是,“报警器”却一声没响,直到客户因为无法支取存款,才知道自己的钱被别人拿去质押了。
市场经济下,风控对金融机构来说是最核心的环节之一,是必须贯穿于金融活动全过程的重要抓手。如果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忽视了风险管控,甚至不把风控当回事,金融活动的风险就会越来越大,甚至引发严重的金融危机。
因此,金融机构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提高员工素质,而不是只顾自身利益、眼前利益,对违规操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从决策层到管理层,近年来一直反复强调,要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在政策设计、制度安排、机制建设、措施落实方面,都是采用积极、稳妥、渐进的方式进行,目的就是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消除金融活动中的各种矛盾,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减少金融活动可能引发的震荡。从管理层的具体操作来看,也是把规范经营和强化监管作为基本要求。
在这样的情况下,对金融机构来说,就必须把规范发展放在首位,把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和健全内控机制、风控机制、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的发生。即便出现风险,也要科学、积极、稳妥地化解。
对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立能够覆盖各个环节的详实制度与规则,防止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钻空子。另一方面,应建立更加严格的审查和监督机制,特别是银行内部监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出现问题要实现责任到人。
从监管角度来看,重点要强化业务抽查和责任追究工作。特别是涉及风险问题的业务,一定要扎实抽查,且检查范围要覆盖各分支机构。同时,对发生问题的金融机构,有必要严格追查,明确真相,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
此次储户28亿元存款被挪用事件进一步说明,在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风控机制、监督机制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做好文章,用“绣花针”功夫去弥补风险管控过程中的各种漏洞,确保不再出现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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