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24日讯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处44.8万元罚款。罚单显示,具体违法行为包括:1.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备案; 2.未按要求划分新建客户洗钱风险等级;3.未使用人民银行统一规范制作的《假币收缴凭证》、假币收缴凭证未加盖业务公章;4.未按月解缴收缴的假币;5.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6.征信用户报备不及时;7.未按规定报送个人信用信息;8.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9.未按规定处理异议信息;10.未按规定报送投诉数据。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