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再迎有力法治保障。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获通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构建了期货交易者保护体系,进一步扩大对普通交易者的保护范围。
国泰君安证券董事长贺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投资者保护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协同要求高,需要统筹发挥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审判机关、证券期货资管基金公司等市场主体的优势与资源,协同配合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打好“协作牌”,下好“联动棋”,集中力量破解投资者保护与维权难题,共同推动营造资本市场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发展生态。
筑牢投资者保护法治根基
2013年1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初步绘就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路线图;2020年3月份实施的新证券法设立专章强化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护上升至新高度;2020年11月份中央深改委会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和《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强化“零容忍”态度,进一步筑牢投资者保护法治基础。
“新证券法实施后,我国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有了较大幅度完善,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先行赔付、责令回购、证券期货仲裁等制度为投资者构建起多重救济网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监管部门多措并举,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实效。”贺青表示,这些举措包括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落实以信披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强化退市监管;落实“零容忍”要求,从严打击证券违规违法活动,加强大案要案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运作,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生根,推动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落地,持续高标准做好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畅通投资者赔偿救济渠道,帮助投资者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
与资本市场深改“齐驱并进”
近年来,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过程中,监管部门始终强调,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推动形成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良好氛围。
资本市场深改推进以及投资者保护机制的不断完善,推动了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投资者数量稳步增长。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境内证券市场投资者数量已超过2.02亿。
“在监管部门的有力统筹下,市场主体积极响应,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国瓷材料副总经理兼董秘许少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占比较大的现状,监管部门设置了不同的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降低投资者发生投资风险的可能性;明确了金融服务机构和上市公司在投资者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多渠道提升中小投资者的专业素养,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此外,监管机构在投资者依法维权方面,调解、诉讼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动形成“大投保”格局
不久前,证监会召开的2022年投资者保护工作会议提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发展,为投保工作带来新的机遇”“更加突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构建互促共进、齐抓共管的‘大投保’格局”。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源头活水”,保护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的未来。“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引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是资本市场行稳致远的关键。”郭雳表示。
“从监管和司法部门来看,需要进一步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畅通投资者依法维权追偿渠道。”郭雳进一步表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防范证券中介机构涉嫌违规违法行为的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强对证券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使从业人员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风险,始终保持职业怀疑,勤勉尽职,审慎执业。
贺青表示,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者、服务者,证券公司应进一步提升认识,把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贯穿客户服务的全流程。
许少梅表示,上市公司应不断健全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的诚信履责能力,避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况发生;完善现金分红制度,树立牢固的股东回报意识;真实、准确、完整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努力做大做强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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