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4月21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国家层面推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时代终于到来。
1:市场积极布局迎接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您觉得对目前公募基金行业来说会带来哪些影响?
答:可以明确地说,长期利好公募基金行业发展。《意见》指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公募基金具有信披透明、投资灵活的特点,是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重要投向之一,而这将直接为公募基金行业注入规模可观的、长线性的、稳定性的、持续性的、更具成熟投资属性的资金。预计中国个人养老金市场潜力将是万亿元级别以上,有望成为中国公募基金行业新的“压舱石”,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行稳致远。
当然,由于个人养老金的较低风险偏好属性,这客观上对公募基金的资产配置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养老金和公募基金在未来将良性互动、协同发展、互相成就。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公募基金行业已有多年运作社保基金的成功经验,相信这会为养老金的投资运作提供很好的前提和保障。
2:由于个人养老金主要面向风险偏好相对较低的投资需求,您认为个人养老金相对而言适合什么样的群体?
答:由于缴纳金额暂时不设下限,所以,理论上,其具有普适性,适合几乎所有普通人群。当然,不同的人和家庭,各自情况不同,对个人养老金需求的必要性和积极性会有所不同。考虑到养老金的长期化(不得提前支取)和低风险配置化特点,所以对具有以下特征的群体可能更有意义:缺乏较可靠养老保障、收入较稳定、可预见时间内家庭收支保障较好、对抗通胀有需求但投资理财手段较少、风险偏好较低等人群。当然,还是强调一句,个人养老金制度理论上具有较好的普适性。
3:您认为该意见的发布对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有什么样的作用?
答:目前,在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第一支柱养老金替代率较低和第二支柱的覆盖范围有限,退休者对生活水平要求不断提高等的大背景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设立和发展,有助于改善第一、第二支柱负担较重的现状、有利于缓解中国老龄化社会面临的社会压力、有利于提高中国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和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
4:意见明确,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您认为这个额度对普通人来说是否合适?
答:《意见》将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设为12000元,应该说,在现阶段具有相对合理性。
一是,缴纳个人养老金属于“自愿参加”,且不设置下限,所以,无论缴纳多少,都是个人基于对自身当前和未来收入支出状况进行的理性综合决策,既要考虑到未来的养老保障,也不能较大影响当下的生活质量,需要一个较为合适的上限;
二是,年上限12000元(相当于月均1000元),相当于目前(2020年数据)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10万元左右的12%,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6万元左右的20%。这个上限可能暂时对于覆盖绝大多数普通人有一定压力,但对于平均数以上的人而言,是相对可以接受的,而且这里规定的是上限,每个地区的收入水平和养老成本也会有所不同,每个普通人应根据自身情况理性参与。当然,考虑到个人养老金未来的保障属性,建议结合自身情况设置个人参保的下限;
三是,由于个人缴纳个人养老金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如个人所得税),12000元的上限对此也应该有所考虑。这个上限应该既有利于鼓励个人自愿缴纳,也不会对财税收入有较大损害,而是形成良性互补;
四是,《意见》也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也就是说,《意见》一方面,对下限没有提出要求;另一方面,对12000元的上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体现了这个政策具有较大的弹性和灵活性。
刘翰飞
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
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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