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上海证券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为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银保监会近日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应当重点监测和检查的机构和行为。
一是以资本运作为主业的金控平台或隐形金控平台投资设立的保险机构;
二是杠杆率高、资金流紧张、激进扩张的产业资本投资设立的保险机构;
三是股权高度集中、运作不规范的保险机构;
四是在高风险银行存款占比高、另类投资集中度高、关联交易金额大、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高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异常的保险机构;
五是关注银行存款、未上市企业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等业务领域投资,穿透识别存在向关联方或关联方指定方违规提供融资、质押担保、输送利益、转移资产的行为;
六是风险资产长期未计提减值、长期不处置不报告,通过续作等方式遮掩资产风险、延缓风险暴露的行为。
通知还圈定了保险机构开展资金运用业务不得存在的行为。
一是通过隐瞒或者掩盖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资产代持、抽屉协议、阴阳合同、拆分交易、互投大股东等隐蔽方式规避关联交易审查或监管要求;
二是借道不动产项目、非保险子公司、第三方桥公司、信托计划、资管产品投资、银行存款、同业拆借,或其他通道、嵌套方式变相突破监管限制,为关联方或关联方指定方违规融资;
三是通过各种方式拉长融资链条、模糊业务实质、隐匿资金最终流向,为关联方或关联方指定方违规融资、腾挪资产、空转套利、隐匿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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