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养老金相关政策陆续推出,行业各方各项准备工作正快速推进。作为理财市场的主力军,银行理财子公司在养老理财领域积极发力。
前不久,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首次提出了“个人养老金理财”的概念,银行理财子公司在养老理财方面迎来更多发展空间。目前,银行理财子公司养老理财产品的发行情况如何?在政策的支持和推动下,未来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如何加快养老金金融产品创新,丰富个人养老金投资选择?对此,《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进行解读。
银行养老理财产品
同质化问题逐渐显现
为配合个人养老金账户制的落地实施,今年以来,相关部门进一步发布了针对第三支柱账户制下产品的发行、投资、销售等要求。如《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及理财子公司经营个人养老金业务具体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规定,将可投资理财产品范围拓宽至养老理财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理财产品。《暂行办法》的推出也为理财子公司持续发力养老理财市场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杜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市场供给端来看,个人养老金制度提升了理财子公司发力养老金融业务的空间。《暂行办法》规定理财子公司可以发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不仅包括养老理财产品,还包括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或流动性管理需要的其他理财产品,该项规定有助于吸收更多主体参与到第三支柱养老金的建设过程中,尤其是非养老理财试点机构,将显著提升养老金融市场活力,满足居民更广泛的养老金融需求。从市场需求端来看,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助于吸引更多居民参与到养老理财市场。《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这也就意味着,居民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购买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有效提升了居民参与养老理财市场的热情。
具体从养老理财产品角度来看,记者根据中国理财网数据统计,截至11月17日,银行系理财子公司累计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为50只。记者注意到,目前养老理财产品募集方式均为公募,投资起点多为1元;产品设计以中低风险、期限五年及以上的封闭式固收类产品为主;多数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在4.8%至8%之间。
与普通理财产品相比,银行养老理财产品兼具稳健性、长期性、普惠性三大特征。今年以来,市场波动较大,导致了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出现了下滑。不过,已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的业绩表现相对稳健。据普益标准数据统计,从产品的收益情况来看,所有养老理财产品2022年三季度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4.48%,高于市场平均水平0.35个百分点。但由于四季度以来股市震荡,截至目前,四季度养老理财产品的平均年化收益率明显下滑,仅为2.55%。
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银行理财子公司而言,主要的挑战来自随着管理规模的持续扩围,如何持续保持产品低回撤和高收益的均衡,背后需要理财子公司加大投研力度,持续跑赢竞品、跑赢市场。
“目前养老理财产品主要有几方面不足:一是发行规模和产品质量有待提升;二是产品同质化问题逐渐显现;三是核心竞争力尚未形成;四是养老金融教育渠道相对狭窄和单一。”普益标准研究员王杰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理财子公司应努力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方面,理财子公司在开发和设计养老理财产品时,应更多关注和考虑居民的实际养老需求,在投资期限、流动性支持、风险保障、投资策略等方面寻求更多创新,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完善养老投教体系,针对性解决客户的疑虑与痛点;另一方面,理财子公司应持续提升自身投研能力,适当提高权益类资产配置比重,在回撤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养老理财产品的收益,建立和巩固优势。
《暂行办法》给养老理财创新
指明了发展方向
《暂行办法》的推出,是金融监管部门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养老金改革释放出的明确信号,也为下一阶段养老理财创新指明了发展方向。
光大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认为,在个人账户制下,商业银行作为可开立资金账户的唯一机构,掌握了资金入口。同时,借助多元化的综合业务布局,还可同时涉及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销售、咨询、托管、给付等多重角色,提供“一站式”养老金融服务。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望从中收贡献、存款沉淀、托管规模等多重维度利好大中型商业银行。
在王一峰看来,现阶段主流养老金融产品中,银行发行产品接受度更高。对比目前第三支柱潜在的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养老理财具有较强竞争力,有望成为理财子公司获取长期资金来源的重要突破口。
薛洪言指出,相较于一般理财产品,现阶段试点期的养老理财产品收益率基准普遍在5%至8%之间,对投资者具有较高的吸引力。当前,个人养老金可投资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养老理财、养老基金、养老保险等产品,从产品综合竞争力上看,养老理财产品兼具安全性与收益性,更易受到投资者青睐,预计将率先从个人养老金业务中受益。
未来银行理财子公司如何将进一步布局养老市场。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应着眼于养老市场长远发展,努力抓住资管、存款、托管等直接业务机会,挖掘账户、发卡、结算等间接业务机会。从组织架构看,有条件的银行可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或专门组建养老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如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增强养老领域金融服务能力。除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外,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也应积极探索个人养老金业务。
“首先要持续优化养老理财产品方案,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度和透明度,增加长期限产品供给,不得变相通过期限结构化设计规避监管要求,不得宣传养老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其次要建立注重长期收益与风险考量的产品体系,在风险可控范围内,适度增强中长期限资管产品收益水平。再者要根据不同阶段的风险偏好、财富积累、收入现金流等特征,形成不同年龄客群的差异化、系统化产品组合,进一步强化养老理财产品稳健性、长期性以及普惠性的特点。”杜阳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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