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10日讯(记者 燕山 曾蔷)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通报了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长安银行上任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永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引起广泛关注。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发布消息,赵永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20年11月在任上被查,后于2021年10月因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双开”。
中国网财经记者查阅长安银行2020年、2021年年报发现,长安银行于2021年起全力打造人人讲合规、事事讲合规、时时讲合规、处处讲合规,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的“合规银行”。然而,据不完全统计,长安银行及旗下分支机构在2021年至2022年两年内被监管层开出17张罚单,合计被罚超千万元,内控频遭拷问。
业绩方面,长安银行2022年三季度信息报告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该行净利润同比增长12.56%至17.38亿元。但根据长安银行历年年报,该行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利润总额下滑,增速分别为-2.56%、-10.49%,均依靠所得税费用支出减少实现净利润增长;同时,该行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五年资本利润率未达“不应低于11%”的监管要求;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资产利润率未达“不应低于0.6%”的监管要求。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以上情况向长安银行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指定传真发送采访函后,上述该行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暂时不接受采访。”
两年被罚超千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于近日在通报的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指出,赵永军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至2020年,赵永军先后收受礼金共计45万元和20箱高档白酒等礼品,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期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与家人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海南、贵州以及日本、老挝、马尔代夫等地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赵永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
简历显示,赵永军于2018年12月开始担任长安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直至被查。2020年11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赵永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近一年后的2021年10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永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显示,赵永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政治上攀附,通过利益输送,寻靠山找后台,以获取政治经济利益;经济上贪婪,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把金融贷款审批权、国企干部人事权作为换取个人利益的筹码,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生活上腐化,贪图享受。赵永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就在宣布赵永军被查后,长安银行在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年报中均指出,要全力打造人人讲合规、事事讲合规、时时讲合规、处处讲合规,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的“合规银行”。
然而,据不完全统计,长安银行及旗下分支机构在2021年至2022年两年内被监管层开出17张罚单,合计被罚达1190.8万元。
分年份来看,2021年内,长安银行及旗下4家分支行共收到5张罚单,合计被罚530.8万元。2021年1月21日,长安银行汉中分行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被中国银保监会汉中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2021年4月13日,长安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货币金银、国库、征信管理规定被央行西安分行给予警告,并处420.8万元罚款;2021年6月22日,长安银行铜川分行因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被中国银保监会铜川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2021年7月20日,长安银行咸阳高新科技支行因押品管理未尽职、贷后管理未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保监会咸阳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2021年11月5日,长安银行府谷县支行因未按规定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被中国银保监会榆林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
2022年,长安银行罚单数量较2021年明显增多,该行及旗下9家分支行共收到12张罚单,合计被罚660万元。2022年1月24日,长安银行西安鄠邑区支行因房地产项目贷款“三查”不到位被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罚款30万元。同是2022年1月24日,长安银行西安新城区支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实被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罚款40万元。2022年1月25日,长安银行因存在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通过理财产品间交易实现刚性兑付;以信贷资金承接本行自营资金和理财资金投资;变更承贷主体,以贷收贷,且未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贷款发放不审慎;重组类贷款观察期内上调风险分类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罚款287万元。2022年4月29日,长安银行榆林分行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真实被中国银保监会榆林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2022年5月17日,长安银行因提供虚假不良贷款处置数据报表被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罚款50万元。2022年6月14日,长安银行延安七里铺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中国银保监会延安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同是2022年6月14日,长安银行延安分行因为不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办理续贷展期被中国银保监会延安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2022年6月28日,长安银行铜川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致使贷款用途改变被中国银保监会铜川监管分局罚款22万元。2022年6月29日,长安银行咸阳分行因个别小微企业贷款分类不准确被中国银保监会咸阳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2022年7月14日,长安银行神木市支行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被中国银保监会榆林监管分局罚款24万元。2022年8月4日,长安银行咸阳彩虹支行因存在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漏报的违法事实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咸阳市中心支局警告,并罚款15万元。2022年12月13日,长安银行咸阳分行因部分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咸阳银保监分局罚款67万元。
近年来盈利能力承压
资料显示,长安银行是在陕西省委、省政府主导下,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引入延长集团、陕西煤业、陕西有色、陕西财金战略投资者,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西安市,2009年7月31日开业,注册资本金71.48亿元,下辖1家营业部、10家分行、17家直属支行,营业网点246家,遍布陕西省内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
长安银行披露的2022年三季度信息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9月末,该行资产总计4447.97亿元,较年初增长17.61%;负债合计4153.62亿元,较年初增长17.01%。2022年前三季度,长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64.96亿元,同比增长1.93%;实现净利润17.38亿元,同比增长12.56%。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长安银行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实现双位数增长,但根据长安银行历年年报,该行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利润总额下滑,均依靠所得税费用支出减少实现净利润增长;同时,该行2017年至2021年连续五年资本利润率未达监管要求;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资产利润率未达监管要求。
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长安银行营业收入分别为79.11亿元、82.55亿元,增速分别对应为4.31%、4.35%;利润总额分别为22.12亿元、19.80亿元,增速分别对应为-2.56%、-10.49%;净利润分别为18.57亿元、20.24亿元,增速分别对应为5.99%、8.99%;所得税费用支出分别为3.54亿元、-0.44亿元,增速分别对应为-31.66%、-112.43%。同时,长安银行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资本利润率分别为10.93%、10.88%、9.23%、10.04%、9.87%,已连续五年未达“不应低于11%”的监管要求;该行2019年、2020年、2021年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54%、0.57%、0.53%,已连续三年未达“不应低于0.6%”的监管要求。
此外,从营收结构来看,长安银行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亏损,并呈现亏损不断扩大趋势,分别为-3.05亿元、-3.55亿元、-5.77亿元;2021年利息净收入为83.05亿元,已超过营业收入。
针对长安银行的盈利能力,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其2022年7月出具的《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中指出,近年来,得益于利息净收入规模增长及较好的成本控制,长安银行盈利保持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但该行信贷及资金业务风险持续暴露,拨备计提规模持续增加,该行盈利能力承受一定压力。未来在经济未有实质性好转及金融去杠杆的环境下,该行将仍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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