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20日讯(记者 安石 鹿凯)日前,上市公司弘业期货(证券代码:001236.SZ)发布相关公告表示,其股东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苏实业”)因将被司法强制执行,拟在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弘业期货股份。记者了解到,这已不是弘苏实业第一次被强制执行。
去年11月下旬,弘业期货发布公告表示,弘苏实业因将被司法强制执行,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强制执行30,233,332股,占弘业期货总股本的3%。
记者了解到,3月9日,弘业期货对于上述减持进展情况进行披露,弘苏实业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少10,077,777股弘业期货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少7,285,300股弘业期货股份,占其总股本的0.7229%。同时,弘业期货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股份变动安排,决定提前终止上述股份变动计划。
公告显示,弘苏实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少的价格区间为10.30元/股至11.24元/股;自公司首发上市以来,弘苏实业所持股份累计减少17,363,077股,占弘业期货总股本的1.7229%。
记者了解到,弘苏实业这两次被强制执行均与中航信托有关。去年11月,弘业期货发布相关公告表示,因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与弘苏实业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中航信托将根据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赣01民初326号《民事调解书》和(2023)赣01民初414号《民事调解书》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弘苏实业持有的30,233,332股公司股票强制执行变卖,从而导致弘苏实业股份发生变动。
此次弘苏实业所持股权再被强制执行,仍因中航信托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弘苏实业持有的弘业期货股票进行强制执行变卖,从而导致弘苏实业所持弘业期货股份将发生变动。
弘业期货表示,弘苏实业不属于其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其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其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记者了解,弘业期货暂未公布其2023年业绩数据。据其10月下旬公布2023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其实现营收10.91亿元,同比增长12.9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09万元,同比下降96.84%;扣非净利润57.03万元,同比下降97.98%;基本每股收益0.0009元,同比下降97.13%。录得总资产84.67亿元,同比下降19.24%。
对于其净利下降原因,弘业期货表示,主要是其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有所下降和业务及管理费用有所上升所致。数据显示,2023前三季,弘业期货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50亿元,同比下降20.30%;录得业务及管理费2.15亿元,同比上升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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