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于 泳
日前,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主办的《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发布。《自律公约》作为保险行业消保领域首部纲领性自律规范,是行业消保工作的基本要求与示范指南,也是今后做好消保工作的评价准则。
从《自律公约》内容来看,其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来看有6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约束产品服务开发设计,突出保险保障功能,创新供给和前端预防并重。二是规范约束销售环节,注重诚信尽责,风险匹配与行为自律并重。三是规范约束服务环节,注重客户体验,扩大服务覆盖面和提升服务质效并重。四是规范约束保险机构重视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坚持最小必要和授权同意原则,人防与技防并重。五是规范倡导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为目标,公益性与长效性并重。六是规范倡导在消费纠纷化解中,注重标本兼治,高效化解与溯源整改并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业协会组织制定《自律公约》,既是深化行业协作、培育行业文化的主动探索,也是提升行业消保水平、维护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表示,《自律公约》是保险行业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服务水准、抵制不良经营方式的重要举措。中国消费者协会一直高度重视保险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希望未来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业协会及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联系与协作,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推动消费者保护理念的转变,让金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更有尊严。
保险业协会会长于华表示,近年来,保险业协会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作为全国性自律组织的积极作用,在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宣传5个方面集中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自律公约》鼓励和倡导保险机构主动承担起经营主体应尽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保险长期稳健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共同致力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自律公约》的发布,将为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添砖加瓦,注入新的活力。(经济日报记者 于 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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