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银行数量众多,截至今年初,全国共有中小银行3912家,总资产110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资产比例约为28%。这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及时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对保障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一直是金融管理部门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2023年10月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当前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要求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一段时间来,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力度明显加大。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协同治理,有序推进,取得了积极的工作进展。不良贷款处置加速,2020年以来,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规模连续4年保持在3万亿元以上;高风险中小银行数量已较峰值下降一半;中小金融机构合并重组加快推进,今年上半年,已有80余家中小银行进行合并重组。
在加速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同时,防范化解风险也不能忽视,这就需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根本上是以改革思路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注重因地制宜制定中小金融机构改革策略。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改革仍处于不断探索阶段,各地面临的情况千差万别,对此应具体分析、分类施策,按照因地制宜原则,“一行一策”制定改革化险方案。例如,不同地区应关注不同的改革的重点和次序,东部地区更注重提升法人机构竞争力,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则应将化解风险放在首位。总体思路是要结合自身经营情况、股权特点、资本实力及风险水平制定适宜的改革策略,兼顾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双重目标,合理运用各项处置工具和措施,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扎实稳妥化解风险,维护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持续稳健运行。
其次,要注重合并重组后的经营机制重塑。此前部分问题中小银行出现风险是因为资产质量不佳、经营能力较弱,同时,大部分存在公司治理缺陷,在合并重组后,要重塑经营机制,从机制层面保障金融机构持续健康运转。例如,合并重组后,中小金融机构可以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就如何深耕当地市场、根据区域特色分类施策、打造差异化竞争力等深入思考调整;适当调整优化机构布局、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强化公司治理,提升信贷风险防控水平,扩充资本补充方式,实现“1+1>2”的有效协同。总体而言,中小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强身健体,完善内部治理,聚焦专注主业,提升经营水平,以更强的资本实力和更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应对挑战。
再次,要“抓早抓小抓未病”,健全金融风险处置常态化机制。确保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则。常态化的风险处置机制,可以增强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筑牢发展的“安全堤坝”。这就需要落实机构、股东、高管、监管、属地、行业等多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其中,地方政府有属地化责任,要支持中小金融机构补充资本及处置不良资产;股东、高管则要全面加强专业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审慎经营机制;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中小银行的监管力度,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及时了解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水平,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机构自身也要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强风险评估和审批管理,构建更加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各方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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