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在6月21日之前,有不少银行“不约而同”地推出了收益率高于以往的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可一夜之间,这些产品竟纷纷“消失不见”。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未来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可能会开始下调,高收益率的存款类产品会逐渐成为历史。而此次利率调整的主要原因是,6月21日起,新的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定价方式执行。而6月21日前的高收益率存款类产品,可谓是银行最后一次高息揽储的机会。
高收益率存款产品消失
此前,记者走访北京多家银行网点了解到,收益率不断走低的大额存单产品突然出现走高现象。比如,多家国有大行都推出了收益率高达3.98%的三年期大额存单。还有城商行推出了收益率高达4.12%的3年期大额存单。同时,记者还发现该城商行在“父亲节”期间推出了感恩父亲节5年定期存款,收益率高达4.18%。但这些高收益率的存款类产品截止日期都在6月21日之前。
“我本来有笔存款准备购买大额存单,就迟了一天,我上周看到的那些高收益率存款产品就都不见了。我询问银行客户经理是否还有机会购买,客户经理回复说6月21日开始不会再有利率如此高的产品了。”某银行客户马女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某银行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已经有硬性规定下达,从6月21号起存款类产品的利率都要下调,没有商量的余地。因此大多数银行一早已经在为此做准备了,包括系统、合同、管理流程等的调整。这也导致不少银行赶在存款利率调整前加大了揽储力度,上调了部分产品的收益率”。
记者还从上述银行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部分国有大行内部有一份定期存款利率参照表,根据“参照表”,未来三年期和五年期以上的存款类产品,利率仅在3.15%至3.5%之间。据此,记者查阅了目前部分国有大行的官网,以农行为例,其目前一款名为“银利多”的人民币定存产品,5000元起售,其中三年期利率为3.25%,两年期为2.6%,一年期为2.0%,6个月为1.8%,3个月为1.6%,符合“参照表”要求。
因利率自律机制改变?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存款利率下调主要与市场流动性宽松有关,而存款利率定价方式的改变正是其诱因。
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下称“利率自律机制”)6月21日发布的公告,利率自律机制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银行体系一般性存款增长压力较大,一般性存款和同业负债之间跷跷板效应突出,银行体系稳存增存压力加大,客观上有可能推高总负债成本。同时,我国金融体系尾部银行可持续经营能力不强,为维护金融稳定,有必要进一步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该改革仍属于‘先长端’的渐进式改革。存款利率作为压舱石将长期存在,未来存款利率报价变化也会呈现‘小步慢走’的特征”。
“此次存款利率定价方式的改革,正是对此前贷款报价利率LPR机制改革的一种完善。此后,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将进一步深化,会更好地发挥利率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可以使央行货币政策传导更为畅通。”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居民而言,过去高息的存款利率可能有较大的吸引力。但在此次存款利率下调以后,居民可能会对债券、基金或者固收类的理财产品更感兴趣了。这整体上也有助于居民资产配置的多元化,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温彬对记者说。
银行揽储压力未减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存款利率定价方式的调整可能会对银行的揽储带来一定压力。但李广子认为,从实际操作层面看,存款利率定价方式改为“基准利率+基点”后,银行调整利率的方式会更加灵活,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特点采取更加灵活的差异化定价方式,一定程度上反而有助于揽储。
某城商行客户经理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周开始存款利率确实下调了,但对我们中小银行来说,未来揽储的压力却更大了”。
政信投资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何晓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国有大行来说,可以依赖于其渠道、客户等优势,存款发展相对良好。但中小银行缺乏稳定的存款来源,面临强监管、获客难、发展业务受限等问题,存款来源收缩,影响其存贷利差业务。可以看出,规模较小的股份行、城商行、村镇银行等揽储难度将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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