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26日讯(记者 郭伟莹) 7月24-25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第七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在北京国二招宾馆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共同富裕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多位业内专家发表演讲,共同探究“共同富裕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之路。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指出,此次大会旨在探究社会保障与共同富裕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方略,进而为全面深化社会保障改革、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走向成熟贡献学界智慧。
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表指出,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低收入人口的底数和分布状况尚未完全落实,二是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尚未完备,三是低收入人口救助和帮扶政策尚未健全,四是社会救助制度统筹有待加强。他强调,具体应从四个方面做好工作:第一,着眼前端,强化主动发现,切实找准、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明确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既要科学决议、精准认定低收入人群,也要走访摸排、主动发现低收入人群。第二,立足终端,强化动态监测,及时预警低收入人口潜在风险。以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为基础,整合各渠道数据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全国、统筹城乡、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定期更新的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第三,围绕末端,强化分层分类救助,兜好低收入人口保障体系。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以确保应保尽保,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并完善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以建设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并探索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积极开展服务救助以适应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大力发展慈善救助以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第四,紧扣协同,强化改革创新,为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制度化保障,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的立法保障,将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相关工作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二是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合理配置城乡社会救助资源,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和管理体系;三是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健全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办法和核对机制,加快推进全国联网,使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更加精准高效。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强调,实现共同富裕应当靠国家经济发展、劳动者充分就业、农民收入水平提升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近十多年来,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有所缩小,但绝对差距依然较大,实现共同富裕要高度关注农民增收问题。他还指出,推进农业人口转移和城镇化是实现农民收入增长的必然路径,但目前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城市就业农民工的住房问题。由于没有住房保障,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难以实现,国家为促进进城务工农民群体落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是许多政策的效果尚不明显。二是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相比城镇地区,农村老年人口占比更高,农村养老问题更严重,农民工出现了“顾得了小、顾不了老”的现象。他还强调,解决进城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实现农民市民化以及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是今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过程中的必然举措,希望学界能够有更多相关的研究和建议,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小涛在题为“勇担新使命 干出新境界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书面发言中强调,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较好的优势条件:一是有代表性,二是地位独特,三是藏富于民,四是发展均衡,五是活力强劲,六是安定团结,七是潜力较大。他还指出,下一阶段,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一基础;二是紧紧抓住“缩小三个差距”这一主攻方向;三是紧紧抓住“体制机制创新”这一根本动力。他还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对共同富裕的兜底支撑作用,在城乡一体化建设、多层次体系建设、服务数字化转型、完善新业态参保政策上先行示范。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指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当前有五大问题需要各方共同研究:第一,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各项发展,至少有四个方面需要努力:一是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二是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三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扶持经营者,支持三农发展,激发创业创富的动力和活力;四是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从统筹城乡发展入手,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增加居民的房屋租赁收入。第二,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提高劳动所得比重,主要有三个方面需要推进:一是坚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二是坚持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力提高同步;三是解决好地区、行业、部门之间劳动者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第三,加快完善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保护合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要适当减少增值税、消费税等以商品和劳务流转课税的间接税种并降低其比重;二是逐步完善财产税和资源税制度,提高税赋水平,遏制资源性行业的暴利;三是进一步规范收入的分配秩序,逐步形成协调配套、覆盖全体居民收入、覆盖居民收入全过程的税收调控体系,逐步建立社会保障、税务财产登记合一的信息系统。第四,加快优化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的财政支出制度,增加低收入者劳动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朝着全国人民共同富裕迈进。一个重要途径是加快优化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财政支出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方向和结构;二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加大财政转移的力度。第五,促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群体间的基本保障待遇差距。与初次分配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再分配的主要手段,更关注结果公平。要紧扣共同富裕目标,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设更加公平、更有秩序、更有效率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宫蒲光认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进入了“依法治善”的新时代。在慈善领域法治建设中,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瞄准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加强顶层设计研究。他还强调,我国慈善工作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都需要在修法过程中深入研究,做出符合国情、符合事业发展的实际规范。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指出,在共同富裕条件下讨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三个方面需要重视:一是在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显著增加的环境中,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要将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一并处理好。二是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上强调忧患意识。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在大会报告中指出,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加大社会保障再分配力度,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就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质性行动。他认为,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取决于两大因素,一是物质基础是否丰厚决定着可供全民共享的潜在份额;二是再分配机制是否合理决定着全民共享的公正程度。中国需要继续保持国民经济较高速度的增长,同时更加重视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问题,经济建设的成果要通过社会保障惠及全民,社会保障的改革深化要有助于经济发展。他还指出,从国际视野出发,社会保障制度越是健全的国家,国民共享的份额就越大、社会平等与公正的程度就越高、离共同富裕目标的距离就越近。没有社会保障制度既不可能解决人民的后顾之忧,更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保障制度是全体人民解决后顾之忧、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它构成了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制度支撑,也必定是未来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保障。他强调,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力度不足是一个客观事实:一是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制度的公平性、互济性明显不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群体之间的差距过大,不同身份或岗位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同,有的制度安排甚至存在逆向调节现象;二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充分,主要表现为幼儿、妇女及残疾人三大群体的服务供给滞后,需求高涨与满足有限存在较大落差,影响到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也直接制约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步伐。他强调,增强社会保障再分配力度包括五个着力点:一是全面优化现行制度安排。关键是在坚持共建共享、互助共济的原则下,增进公平性、缩小待遇差距,而整合相关制度安排、均衡筹资责任、提高统筹层次、打破户籍壁垒、统一待遇清单与标准是必由之路。二是加快弥补社会保障的短板。关键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发展养老服务、儿童及妇女福利事业,不断增强供给的有效性。三是持续提高社会保障共享份额。关键是加大公共投入力度,同时拓宽资金来源。要以中等发达国家为参照,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之比、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之比,同时提高个人缴费责任,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和个人及家庭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积极性,这是持续壮大社会保障物质基础的重要途径,也会持续加大社会保障制度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他最后指出,社会保障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要且异常重要的制度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就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并取得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具体体现,这是社会保障与共同富裕之间的理论逻辑与事实逻辑,也是两者之间的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
另据了解,7月25日,第七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同时举行社会救助、养老金、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医疗保障与长期护理保险、综合共6个平行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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