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蕾
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整改尚在进行之时,保险中介行业又迎来监管升级。近日,河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规范人身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合作方式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叫停人身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管理型总代理”名义开展合作,原因是该模式涉嫌虚挂保险中介业务,无法实现保险公司对合作中介渠道的有效管理。
通知中叫停的“管理型总代理”,即人身险公司与某家中介机构签订代理或经纪协议后,再由该中介机构统一与其他中介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继而与其他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往来。通知称,存在此类问题的机构,应立即停止新单业务合作,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同时做好续期服务。人身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的合作必须直接签订保险业务代理或经纪协议。
这一合作被叫停的原因是,其背后的转包模式,或滋生中小保险中介机构因合规和业务管理不规范而引发的虚挂保险中介业务等违规行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认为,河南银保监局叫停的是以“管理型总代理”名义开展的转包模式,与此前监管部门提倡的真正意义上的“管理型总代理”创新模式不是一码事。监管鼓励的“管理型总代理”创新模式,是指保险中介机构在保险销售的基本功能之外,可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从事包括收保费、核保、理赔、风险管理、产品开发、精算定价等业务,拓展保险中介机构功能。
河南银保监局整顿借着创新名义虚挂保险中介业务的举动,折射出对保险中介业务监管的进一步细化与深入。近年来,随着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合作的深入,滋生出一些不合规现象。比如,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条件为保险公司虚开中介发票,帮助保险公司套取手续费。两者合作的虚假业务包括虚挂中介业务、虚列保费、虚挂营销员业务、违规销售等,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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