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韩宋辉
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为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业务健康可持续运行,银保监会根据大病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结合大病保险业务开展以来的实际情况,对符合经营大病保险业务条件的保险公司名单进行了调整,并于昨日公布。
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报销,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业内人士介绍,承办大病保险过程中,保险业进一步加深了对大病保险的认识,各地探索出了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对于承办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了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办法。结合政策要求和行业实际情况,今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完善了大病保险承办的各个环节。
此前,全国共有32家保险公司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调整后,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共有26家。其中,14家人身险公司分别为:人保健康、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平安养老、太保人寿、阳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保险、英大泰和人寿、光大永明人寿、东吴人寿、财信吉祥人寿、利安人寿和泰康养老;12家财产险公司分别为: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太平财险、大地保险、太保财险、中华联合财险、阳光财险、永安财险、永诚财险、都邦财险、安诚财险、国元农险。
记者了解到,银保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新增承办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公司移除出名单,切实把好入口关,推动大病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同时,银保监会将与银保监局上下联动,不断完善管理机制。
业内人士表示,大病保险从2012年开始试点,2016年实现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群众的全覆盖。目前,全国实际参与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有20家,承保12.2亿城乡居民(含部分城镇职工)。整体上,大病保险制度运行平稳,在服务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业务需具备一定的能力,包括专业承保能力、系统建设、风控能力等,前期投入比较大。目前,整个行业的大病保险业务正在趋向收支平衡。未来,保险公司应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加大人才队伍、信息系统建设等资源投入,推动大病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运行。”业内人士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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