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5月13日电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其中指出受托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不得承诺受托管理资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开展委托投资,不得有下列行为:妨碍、干预受托人正常履行职责,包括违反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或委托投资指引对投资标的下达交易指令等; 要求受托人提供其他委托人信息;要求受托人提供最低投资收益保证;非法转移利润或者进行其他利益输送;利用受托人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办法》指出,受托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或委托投资指引;承诺受托管理资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不公平对待不同资金,包括直接或间接在受托投资账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账户、自有资金账户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等;混合管理自有资金与受托资金;挪用受托资金;以保险资金及其投资形成的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此外,《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委托投资相关人员不得利用受托人提供的资产配置、交易记录等信息开展内幕交易,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保险公司和受托人应当建立委受托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未履行职责并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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