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3日讯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发布《2021年互联网财产保险发展分析报告》。
近年来银保监会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多层次立体化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体系,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2021年,《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正式实施,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和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互联网保险由粗放式增长逐步向规范可持续发展阶段转变。
保险业协会以2021年全行业70余家公司的互联网财产保险月度监测数据为基础,组织多家保险公司骨干力量,深入分析2021年互联网财产保险发展的基本情况、面临的问题及前景展望,旨在进一步促进规范经营,加强产品创新,提升科技能力,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互联网财产保险高质量发展。
根据保险业协会统计,2021年,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62亿元,同比增长8%,较财产险行业整体保费增速高出7个百分点。
2021年,互联网车险实现累计保费收入224亿元,同比增长1%,结束连续两年的负增长局面;同时,互联网车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速较整体车险高出7个百分点。
2021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各渠道保费收入占比呈差异化发展,其中,专业中介渠道累计保费收入412亿元,占48%,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保险公司自营平台累计保费收入195亿元,占23%,同比下滑1个百分点;营销宣传引流累计保费收入为248亿元,占29%,同比下滑13个百分点。
保费规模稳步增长,高于财产险行业整体增速
根据保险业协会统计,2021年,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62亿元,同比增长8%,较财产险行业整体保费增速高出7个百分点。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渗透率(指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保费与产险公司全渠道业务保费的比值。)由2020年的5.9%上升至6.3%。
从单月保费收入来看,2021年下半年呈现明显的低谷期和调整期,主要受各财产保险公司严格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关于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首月1元”等互联网保险乱象进行治理所影响,互联网财产保险自8月起明显下滑,9-10月进入低谷,历经近3个月的调整和整顿,互联网财产保险发展进一步规范,市场开始回暖,11-12月保费收入逐步回升。
从险种结构来看,2021年意外健康险保费收入占比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但仍然为最大险种,占34%;车险保费收入占比持续下降,但下降幅度缩小,占26%;信用保证险、责任险、财产险及其他险种保费收入占比分别为13%、8%、5%和15%,其中信用保证险、责任险和财产险同比上升分别为5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其他险种同比基本持平。
2021年,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集中度与同期相比较为平稳,保费规模前十家保险公司合计市场份额为78%,同比基本持平。其中,众安保险、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产险、阳光产险、国寿财险、紫金保险市场份额同比均有所提升。
从保费增速来看,2021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规模前十家保险公司合计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4%,较整体高出6个百分点。从保费收入变动值来看,众安保险、人保财险、紫金保险、平安产险、阳光产险贡献增量分别为37亿元、26亿元、17亿元、15亿元、12亿元,是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增长的主要贡献力量。
车险扭转负增长局面,非车险呈现结构性变化
2021年,互联网车险实现累计保费收入224亿元,同比增长1%,结束连续两年的负增长局面;同时,互联网车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速较整体车险高出7个百分点。分析原因,一是2016-2020年期间,除2018年呈现短暂的恢复性增长之外,互联网车险均处于负增长状态,因此同期业务规模基数较低;二是互联网车险凭借其优于线下传统渠道的运营效率和客户服务体验,有效吸引客户,在车险综改后时代恢复保费正增长。
2021年,互联网车险市场集中度较同期有所提高,保费收入排名前十家保险公司合计市场份额为85%,同比提升4个百分点。其中,平安产险、太保产险、人保财险、华海财险、安诚财险、国寿财险市场份额同比均有所提升。在车险综改后时代,车险业务发展趋于规范,头部保险公司依托其规模效应和成本管控能力,市场集中度逐步提升。
从保费增速来看,2021年互联网车险保费规模前十家保险公司合计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6%,较整体高出15个百分点。从保费收入同比变动值来看,平安产险、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及安诚财险分别贡献增量12亿元、8亿元、7亿元、7亿元,是互联网车险保费增长的主要贡献力量。
2021年,互联网非车险实现累计保费收入639亿元,同比增长11%,较2020年保费增速上升9个百分点。
从互联网非车险险种来看,2021年,意外健康险、信用保证险、责任险、财产险[ 包括企业财产险和家庭财产险。]及其他险种累计保费收入分别为290亿元、112亿元、68亿元、40亿元和128亿元,分别占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34%、13%、8%、5%和15%。从保费增速来看,意外健康险全年保费收入同比下降9%,信用保证险、责任险、财产险及其他险种保费收入同比上升分别为80%、43%、28%和11%。从保费收入同期变动值来看,2021年信用保证险、责任险、财产险和其他险种合计贡献增量91亿元,其中信用保证险贡献增量50亿元,责任险贡献增量20亿元。
2021年,互联网非车险市场集中度继续下降,保费排名前十家保险公司合计市场份额为79%,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其中,众安保险、人保财险、太保产险、阳光产险、国寿财险、紫金保险、天安财险市场份额同比均有所提升,其余公司市场份额均有所下降。
从保费增速来看,2021年互联网非车险保费规模前十家保险公司合计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7%,较整体高出6个百分点。从保费收入同比变动值来看,众安在线、人保财险、天安财险、紫金保险、阳光产险、太保产险贡献增量分别为41亿元、19亿元、15亿元、12亿元、11亿元、7亿元,是互联网非车险保费增长的主要贡献力量。
从单月保费收入来看,9月是互联网非车险业务低谷期,当月同比下降55%,主要受意外健康险大幅下降影响。2021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各保险机构对于存在首月N元等问题的互联网健康险业务全面下架。2021年10月,银保监会印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聚焦赔付率低、佣金高、销售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深挖根源,从制度上有针对性地治理,全面规范意外险业务发展。受两项政策正向引导,互联网意外健康险9月保费收入同比下降达121%。自11-12月起,意外健康险市场回归理性、业务逐步恢复。
根据保险业协会统计,在前60个互联网非车险热销产品中,2021年仍主要聚焦于退货运费险和以百万医疗险为主的健康险产品,保费收入占比分别为43%和37%。其中,退货运费险保费占比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而以百万医疗为主的健康险产品保费占比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具体来看,健康险产品内部结构发生改变,2020年上榜的特药防癌险在2021年落榜,而团体特定医疗保险产品于2021年上热销榜,保费占比约为8%。另外,在非车险热销产品中,信用保证类保险产品保费占比达10%,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航旅出行类保险产品保费占比为4%,同比小幅下降1个百分点。由此来看,各保险公司主要非车险产品集中度仍然较高,但逐渐显现分散多元化趋势,健康险团险类业务逐步增长。
渠道发展日趋规范,专业中介保费占比大幅提升
2021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各渠道保费收入占比呈差异化发展,其中,专业中介渠道累计保费收入412亿元,占48%,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保险公司自营平台累计保费收入195亿元,占23%,同比下滑1个百分点;营销宣传引流(包括互联网平台、保险从业人员引流至保险公司自营平台的业务,独立统计,未纳入前述保险公司自营业务。)累计保费收入为248亿元,占29%,同比下滑13个百分点。
2021年2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正式实施,在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监管原则下,互联网保险市场发展逐步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费占比显著提升,营销宣传引流业务占比同比大幅下降。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凭借其流量运营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和生态闭环优势,助力保险公司实现保费规模快速增长,流量投放型业务得到整治和规范性引导,营销宣传引流业务发展趋向合规经营。保险公司自营平台保费占比进一步小幅下滑,平台运营能力有待提升。
备注:根据保险业协会2021年统计口径,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来源渠道分为保险公司自营平台(包括官网和移动端,不包括营销宣传引流业务)、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营销宣传引流和其他渠道。
监管政策有效落实,确保规范可持续发展
目前,银保监会构建了以《保险法》为依据,以《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为核心,以《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1个规章+N个规范性文件”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提高互联网保险领域监管的灵活性和有效性,逐步构建立体化的互联网保险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该监管制度体系的建立将对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的长期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是业务经营进一步规范化。自上述监管文件下发后,互联网保险业务在经营主体、资质准入、销售管理、服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均逐步实现进一步规范化发展,特别强化持牌经营原则,确保机构持牌、人员持证,规范保险营销宣传行为。二是消费者权益得到进一步有效保护。2021年,银保监会聚焦互联网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启动市场乱象自查整改,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多项强监管的推动下,短期健康保险保证续保、保险产品销售误导、强制搭售、费用虚高、违规经营等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三是市场秩序进一步公正公平化。2021年,银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构建合规长效机制,着力维护市场秩序,推动互联网财产保险发展环境进一步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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