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25日讯 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疆银行昌吉分行因贷后管理流于形式,贷款回流至借款人控股公司账户;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6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月23日。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