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25日讯 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疆玛纳斯农村商业银行及旗下一支行合计被罚款1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月23日。
具体来看,新疆玛纳斯农村商业银行因资金受托支付管理存在明显缺陷;违规发放房地产社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100万元。新疆玛纳斯农村商业银行包家店支行因农户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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