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20日讯 2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召开贯彻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李云泽局长、肖远企副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对辖内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要深刻理解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的重大意义。协调机制将政策着力点落实到城市层面,聚焦到项目上,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控房地产金融风险,稳定房地产企业融资,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的有力抓手。天津市高度重视协调机制工作要求,成立市区两级协调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和保障措施。第一批融资支持项目名单已按程序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一些项目已在授信审批、贷款展期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会议决定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天津监管局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加强统筹调度,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细落实。各相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对接天津市协调机制推送的项目名单,完善配套制度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落协调机制工作要求,督促指导金融机构特别是项目贷款主办行按市场化、法治化要求自主评估项目可行性,对符合授信条件的项目,要建立授信绿色通道,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落实好贷款“三查”、资金封闭管理等管理要求,严防形成新的融资风险。对暂时难以支持的项目,要及时向房地产企业、市区两级协调机制反馈存在的堵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推动相关项目尽快符合授信条件。
会议提出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同向发力,用好、用足协调机制等政策工具,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指导各区级协调机制总结好前期工作经验,按要求开展项目筛选,配合市级协调机制做好项目质量把关,推动天津市协调机制不断调整优化,保障提升运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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