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迅速,涉农期货期权品种日渐丰富,期货工具在稳定农产品价格预期、引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护农业经营主体收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最接地气的模式,“保险+期货”自2015年由大商所首倡推出以来,携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二者之长,逐渐在大江南北生根发芽,为广大种养主体提供了急需的价格风险管理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品种模式不断丰富
近十年来,“保险+期货”模式延续发展,试点品种不断丰富、保障规模逐渐扩大、延伸模式持续创新,为数以万计普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有效的风险保障,是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抓手,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底,“保险+期货”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1300个县域落地,为18个涉农产品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保障价值1900余亿元,赔付金额64亿元,惠及农户近700万户次。
据大商所相关人士介绍,该所去年创新推出的“银期保”种收模式,以期货价格为核心引入商业银行和龙头企业,使之与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相连接,实现“订单农业”“涉农贷款”“收入保险”咬合型对接,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形成农民收入完整保障的长效机制,并取得了积极效果。
具体来看,一是解决了农户春耕时的融资问题。“银期保”种收模式中,银行的贷款不再依据农民的信用,而是两个新的关键保障:一方面,龙头企业远期订单合同和保险公司收入保险合同,二者共同形成了种植户的预期收入,银行据此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解决了“贷得明白”的问题;另一方面,银行与农户、收粮企业、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签订五方协议,规定收粮企业、保险公司的粮款和赔款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余额划付给农户,解决了“贷得放心”的问题。目前,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银行已参与到“银期保”种收项目中来,2023年共计向农户贷款5836.19万元。
二是解决了农户秋收时的销售问题。“银期保”种收模式引入龙头企业向农户提供订单收购合同,与传统订单不同的是,要求收购价格以收入保险的结算价格为基准,收购数量是投保地块的全部产量。据悉,去年北大荒集团、象屿、中粮贸易等龙头贸易企业已参与到“银期保”种收项目中来,共计收粮3.86万吨,向农户支付粮款约1.87亿元。
三是保障了农户粮食售后的收益补偿问题。为鼓励农户按期交粮、保障农户收益,“银期保”种收模式下收粮企业向农户提供了二次点价权。
在养殖领域,“保险+期货”同样大放异彩。2023年,大商所共支持全国25个省(区)开展了181个生猪“保险+期货”项目,共保障存栏生猪211万头,覆盖中小养殖户6293户。目前已运行结束的178个项目预计赔付2.11亿元,赔付率达121%。
据郑商所相关人士介绍,自2016年开展“保险+期货”以来,郑商所已累计为棉花、白糖(糖料蔗、甜菜)、苹果、红枣、花生等涉农品种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累计开展183个“保险+期货”项目,共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3个县(包括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点县64个),保障现货规模360.81万吨,覆盖农户57.19万户次。
地方政府大力支持
在前些年的调研中,记者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和农户其实并未完全理解“保险+期货”的机制或者原理,也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比如更贵的保费就一定要有更高的赔付、收入险比价格险的赔付只能多不能少等,“保险+期货”在这些地方的推广开展也曾“遇冷”。不过,在看到越来越多的农户与合作社切实享受到风险保障效果,地方政府对“保险+期货”的态度也经历了从怀疑冷淡到积极拥抱、大力支持的转变。
保费构成的变动可以直观反映上述转变。以大商所生猪“保险+期货”项目为例,其保费构成中,政府补贴比例由2021年的20.18%增长至2023年的34.57%,而交易所补贴比例则由2021年的47.47%下降至2023年的41.95%,由交易所主导转变为各方共担的保费构成趋势已基本形成。
记者还了解到,近两年,江苏、广西、陕西、湖南、湖北等地政府明确出台文件对生猪“保险+期货”给予资金支持。2023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持续推进生猪‘保险+期货’试点”,财政支持资金较上年增加1倍,省市县各级财政合计安排6000万元,给予中小生猪养殖户80%的保费补贴。广西面向全区符合条件的生猪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保险+期货”项目试点,自治区财政原则上按照保费的40%比例予以补贴支持。广州市明确市、区两级财政对政策性生猪期货保险保费会根据生猪期货市场变化给予不同比例的“阶梯式”保费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由期货公司自发开展的市场化“保险+期货”项目中,生猪养殖类项目占据较大比例,这都说明生猪“保险+期货”已具备了不错的“群众基础”以及可持续、标准化推广的条件。
金瑞期货总经理侯心强告诉记者,经过多年发展,“保险+期货”正在逐渐摆脱依靠交易所补贴的推广模式,一些省市级地方政府对其原理功效已经有了明确清晰的认识,不再只注重一时的赔付效果,并且主动推动形成常态化、稳定持续的财政资金补贴机制,这既有利于提升农户长期参保的积极性,也有助于当地“保险+期货”项目在更大范围内持续稳定开展。
“当然,我们仍要看到,无论价格险还是收入险,‘保险+期货’的普及范围还是比较有限的。希望今后能进一步加大对‘保险+期货’模式的财政支持力度,将‘保险+期货’模式作为政策性种植收入保险的实践形式之一。同时,结合各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将‘保险+期货’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体系,更好满足各类种养主体的风险管理需要。”浙商期货董事长胡军表示。
为农业强国贡献金融力量
作为金融服务“三农”最接地气的一种创新,“保险+期货”不仅提高了农民的抗风险能力,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还有助于稳定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接受采访的专家和学者们对“保险+期货”的应用前景充满期待,同时也表示,“保险+期货”模式需要依靠已上市的期货品种,希望进一步提升期货衍生品市场产品丰富性和功能发挥水平。
中粮期货党委书记、总经理吴浩军认为,“保险+期货”业务的保险标的为期货,且要满足风险对冲的需求,只有交易活跃的已上市农产品期货才能开展相关业务。因此,通过不断丰富涉农品种体系,包括一些中小宗期货品种以及生猪、鸡蛋等期权品种,并做大做强已上市品种,能够使期货衍生品市场为相关农产品提供更为丰富和稳定的价格风险管理工具。
银河期货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郝刚表示,经过多年发展,开展“保险+期货”试点的品种逐渐增多,已经覆盖了粮食、水果、生鲜、经济作物等不同领域。不过也要看到,已覆盖品种的“大宗”特征还是比较明显,许多更“小众”的农产品其实一样甚至更需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
“除价格风险外,运用金融工具对抗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天气指数也在成为创新的投保品种。特别是去年以来,大商所在推动天气衍生品的应用上做了诸多探索。”郝刚表示,希望温度、光照、降雨等天气指数类期货能尽快上市,开展更深层次的、更丰富的工具化应用,从而推动农业保险不断创新,覆盖更多风险场景,服务更多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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