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8日讯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一则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前海长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长富”)被撤销管理人登记。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4〕116号记录处分决定书显示,前海长富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虚假披露基金净值信息。2020年9月,自然人投资者康某磊就其与前海长富关于“长富二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长富二号”)、“长富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长富5号”)的纠纷申请仲裁。根据相关仲裁裁决书,前海长富法定代表人通过微信的方式向申请人披露上述基金的净值,“但该净值信息与经托管人复核的案涉基金净值信息不符。”基金运作期间,康某磊曾向王长富索要“查询案涉基金净值信息的账号及密码”,但王长富并未告知康某磊。截至2020年12月,上述基金的单位净值分别为0.0388 元、0.0270元。前海长富构成向投资者披露虚假基金净值信息的行为且情节恶劣,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行为的规定。
二是不配合自律检查工作。给协会自律检查工作造成障碍,违反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则》第二条关于检查对象应当配合自律检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检查所需材料及相关信息的有关规定。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根据《基金法》 《私募基金监管办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协会决定作出以下纪律处分:撤销前海长富管理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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