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8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司治理司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四新”工程,印发《公司治理监管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各监管局和总局相关司局协作,增强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监管、保险集团和金控公司监管效能。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总局党委要求。落实“五大监管”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机制,明确监管职能涉及的协同联动安排,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
二是强化公司治理监管、保险集团和金控公司监管。针对目前与相关司局间横向沟通、与各监管局纵向协同不够紧密、重要监管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完整、监管举措与执法尺度不一致等问题,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会商,强化科技支撑,稳步推进监管联动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推广现行良好监管实践。通过监管协同联动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和分享总局系统内各级监管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推广形成完善公司治理监管、强化保险集团和金控公司监管的有效措施,不断提升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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