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即将过半,今年以来,券商资管业务发展焕发生机,“公募+私募”双轮发展齐头并进。一方面,券商私募资管规模企稳回升,今年前5个月增超5000亿元;另一方面,券商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突破万亿元,其中4家券商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在千亿元以上。多家券商向记者透露,未来还将继续加大公募业务的投入,进一步丰富公募产品线。
券商私募规模压力正逐步释放
在去通道、净值化背景下,券商私募资管规模经历了由18万亿元左右的峰值压降至5万亿元左右低位的阵痛,至今,业务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券商私募资管主动管理转型成效初显。今年以来,券商私募资管规模逐步回升至5.82万亿元(数据截至5月末,仅统计券商及资管子公司),较年初增长5169.04亿元,增幅为9.74%。其中,4月份以来的增长趋势更为显著,4月份规模较3月份增加2866.09亿元,增幅为5.35%;5月份规模较4月份再度增加1808.11亿元,增幅为3.21%。
进一步剖析私募产品结构可以发现,固收类产品成为目前券商私募资管规模整体抬升的核心驱动力。截至5月末,固收类产品规模为47480.66亿元,占比81.56%,较4月末增加1672.03亿元,较3月末增加4422.86亿元,较年初增加4786.72亿元。
“固收类产品占比较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课题显示,一是对于个人客户来说,投资者对于稳健理财需求旺盛,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越来越低,券商发行的固收类产品普遍受到个人投资者的追捧,特别是“固收+”类产品。另一方面,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也是券商资管的固收管理规模提升的推动力量。比如,银行理财子公司开业初期在产品布局和投研能力等方面都有待提升,亟需借助券商等成熟资管机构的力量。
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则是券商资管快速发展的基础。以主动能力为代表的券商私募集合资管计划规模占比由2018年的14%提升至2024年5月末的52%,规模突破3万亿元大关。截至5月末,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增至30554.55亿元,较年初增加4627.04亿元,增幅为17.84%,占券商私募资管业务规模的比重提升至52.49%。
作为轻资本业务,业绩表现进一步验证了资管业务的转型成效。今年一季度,在上市券商五大主营业务中,资管业务收入降幅最小,43家上市券商资管业务净收入为108.81亿元,同比下降2.15%。其中,有24家券商实现正向增长,6家券商该业务净收入同比增幅均超100%。
目前,券商资管业务的竞争格局呈现分层状态,头部券商因业务条线短板少、基础扎实而具有较强的综合业务优势,逐步形成差异化、精品化发展模式。私募方面,截至5月末,券商私募资管业务平均管理规模为606亿元,管理规模中位数为232亿元,管理规模大于2000亿元的公司有7家。公募方面,东证资管、中银证券、财通资管、华泰证券资管四大公司的公募基金管理规模遥遥领先,均在1000亿元以上。
券商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超万亿元
当前,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已突破30万亿元。券商资管公募业务战略规划更加清晰,不少券商通过竞逐公募赛道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与私募资管齐头并进助力券商业绩增长。
同时,政策层面也不断推动证券行业聚焦主责主业,回归业务本源。在政策的引导下,通过大力推动资管业务的发展,持续加强投研体系建设、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券商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众多券商结合近年来大集合参公运作的经验,通过设立资管子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牌照、设立公募基金公司、增持公募基金公司股权等方式拓宽公募业务边界。
Wind资讯数据显示,目前,有数据可查的由券商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约10488亿元。
2023年,多家券商通过并表公募基金公司助力资管业务收入实现大幅增长。不少提前布局公募市场的券商已逐步形成品牌效应。
例如,上述4家公募基金管理规模突破1000亿元的券商,合计管理规模为5089.2亿元,占所有券商公募基金管理规模的比重达48.52%,而第五名券商管理规模仅在500亿元左右。
不过,券商资管与长期从事主动管理的公募基金公司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那么,券商资管凭借哪些优势在公募领域“站稳脚跟”?对此,财通资管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立足自身优势,做好公募化转型是券商资管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券商资管开展公募业务具备一定优势,主要体现在证券公司全产业链资源联动上。”
“随着券商财富管理转型的推进以及基金投顾业务的逐步成熟,证券公司要求旗下资管子公司强化优质产品的供给,发挥资产配置能力优势,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上述财通资管相关负责人表示,券商资管应充分发挥内部协同联动优势,共同推进各类型产品线布局,搭建更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此外,与传统公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结构不同,投融联动类和资本市场创新类业务可谓券商资管的特色,是能够做出差异化的重要方向,包括ABS(资产证券化)、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面。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