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8月2日发布消息,为加快上海国际保险市场中心建设,促进我国再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总体目标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下称“临港新片区”)建设要素集聚、业务集中、交易活跃、规则完善的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下称“登记交易中心”),将上海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再保险中心。着力发展再保险增量市场,强化再保险供给能力,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机制,有效发挥再保险分散保险风险的功能作用,建设现代再保险市场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该《实施意见》发布后,围绕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和现代化新城战略目标,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会同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市委金融办已联合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国际再保险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据悉,《若干措施》全面响应配套支持政策需求,协调推动目标任务落实,主要从打造面向全球的再保险发展高地、强化再保险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再保险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深化再保险产品供给和创新能力、加强再保险人才吸引和培养等5方面,提出18项具体举措。
具体来看,一是打造面向全球的再保险发展高地。主要举措包括:一是支持再保险运营中心等再保险业务相关经营机构在功能区内集聚。二是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建设要素集聚、业务集中、交易活跃、规则完善的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交易中心)。三是打造上海国际再保险会展品牌,完善国际再保险会议机制,健全国际化商务配套服务。四是打造定位明确、功能鲜明的特色产业楼宇,支持再保险机构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中撮合交易、集群集聚发展。
二是强化再保险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举措包括:一是支持上海保险交易所设立专门子公司,实体化、专业化运营管理登记交易中心;支持境内外保险经营主体在登记交易中心设立交易席位对接支持政策。二是支持再保险机构接入登记交易中心,对技术改造费用给予专项扶持。三是完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再保险资金跨境便利化通道。四是建立再保险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三是提升再保险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主要举措包括:一是支持再保险机构和人才享受重点产业政策,给予落户奖励、增资奖励和人才奖励。二是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项扶持政策,根据再保险业务规模,视业务的登记、交易、清结算等线上完成情况,给予交易奖励。为登记交易中心发展和功能区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每年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给予针对性的办公补贴,即前三年最高100%租金补贴和一次性装修补贴。四是推动再保险行业组织发展,支持成立上海再保险人协会。
四是深化再保险产品供给和创新能力。主要举措包括:一是设立每年不低于30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在功能区内组建以登记交易中心为依托的保险共同体,提升再保险对重点领域的综合保障能力。二是丰富保险产品体系,加快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建设。三是建立新型风险转移产品市场,对首创性产品给予专项奖励。
五是加强再保险人才吸引和培养。主要举措包括:一是加大再保险人才落户、住房、医疗、教育等综合保障。二是实施更加开放的境外人才出入境和停居留政策。三是加强再保险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支持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开展再保险专项培训,并提供奖学金支持。
下一步,临港新片区将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协同金融管理部门加快推进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再保险机构落地。发挥好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央地协同合作,稳步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切实助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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