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证监部门对私募机构出具警示函。这些机构大多存在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部分投资者披露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等问题,甚至有公司涉及挪用基金财产的严重违规行为,直接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多家机构被出具警示函
8月2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杭州嘉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称,经查杭州嘉祺投资存在以下行为:一是利用基金对外投资,由关联方向被投标的发行人另行收取服务费,构成利用基金财产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二是部分产品未按合同约定披露定期报告和关联交易;三是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人职责,由非本机构雇佣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部分产品的投资者冷静期回访未间隔24小时。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嘉祺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深圳证监局公告,对深圳市展鸿投资和周智彬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公告表示,展鸿投资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违规情况,其所管理的多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未能谨慎执行勤勉义务。同时,公司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部分投资者披露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周智彬作为公司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与信息披露负责人,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对展鸿投资和周智彬做出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决定。
8月1日,据山东证监局公告显示,图灵私募在销售私募基金产品过程中,存在引导投资者重新进行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评估、并调整评估结果的不当行为。具体由公司从业人员陈加清实施。此外,山东证监局还查明,图灵私募从业人员刘成在图灵私募从业期间,利用其控制的公司为个别投资者提供保本承诺。山东证监局称,刘成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刘成个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深刻反省,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监管下发自查通知
一系列私募新规发布后,监管向私募下发了自查工作通知。
7月22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辖区私募投资基金2024年自查工作的通知》,除了要求私募自查在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业务环节是否合规,此次自查还重点关注量化交易、异地经营、产品逾期等情况;并要求规模低于1000万元的私募机构提交专项核查报告。
从广东证监局发布的《自查工作底稿》来看,主要包括基本要求、宣传推介、资金募集、基金投资、内控及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与报送、投资者适当性、程序化交易、私募证券基金运作九大方面内容。据悉,监管方面要求私募在今年8月31日前提交相关自查材料。此次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业务环节是否合规,登记备案、信息报送、信息披露等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基金产品逾期,是否开展量化交易,是否存在异地经营情形,是否存在不能持续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情形,是否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者无关的业务等。
广东证监局要求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成立自查工作小组,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自查工作负责人,牵头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同时,要求私募机构按照《自查工作底稿》要求,逐项排查经营管理各项活动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认真进行整改。
行业出清不断加速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外公布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月报。今年6月,遭注销的私募机构为102家;而在此之前的1-5月,遭注销的私募机构分别为48家、449家、63家、83家和179家,今年前6月私募机构注销数量超过900家。再加上7月以来陆续披露的多起注销公告,市场预计今年以来私募机构注销数量将进一步增加。从私募存续基金规模上看,4月末首次跌破20万亿元大关后,5月存续规模进一步下降,6月份与5月份持平,为19.89万亿元。
截至2024年6月末,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集中在上海市、北京市、深圳市、浙江省(除宁波)、广东省(除深圳)和江苏省,数量占比达72.16%,高于5月份的72.13%。从管理基金规模来看,前6大辖区分别为上海市、北京市、深圳市、广东省(除深圳)、江苏省和浙江省(除宁波),总计占比达74.62%,低于5月份的74.64%。
业内人士预计,随着8月份监管新规落地,私募证券基金的准入门槛进一步提升,那些主要依赖小微产品且缺乏持续投资能力的小规模私募机构或面临更高的运营成本,小微规模、缺乏竞争力的基金产品数量将逐渐减少,预计私募遭注销数量将进一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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