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16日电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被罚款165万元。
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一则浙江监管局对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股权投资;贷款“三查”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项目建设;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严,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结构性存款;银团贷款业务不审慎,权责利不匹配,贷款资金流向监控不到位,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保证金;对贴现资金追踪检查不到位,导致贴现资金直接回流出票人。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浙江监管局对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罚款165万元,对时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客户四处副处长李锋、时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客户服务一处处长王锦华、时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客户三处处长朱永兵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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