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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股票8月23日电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于8月20日一天内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太原两支行开出了晋金管罚决字〔2024〕61号、晋金管罚决字〔2024〕62号、晋金管罚决字〔2024〕63号、晋金管罚决字〔2024〕64号四张罚单。兴业银行太原大营盘支行、兴业银行太原晋阳街支行分别因存在“内部控制措施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方面的违法违规事实,分别被处以“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的处罚。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同时,时任兴业银行太原大营盘支行客户经理邵琳艳、时任兴业银行太原晋阳街支行客户经理李丁阳分别受到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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