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谭乐之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注意到,多家保险公司发布公告,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8月26日,渤海财险发布公告称,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相关监管规定,渤海财险已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对于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公司将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并做好理赔等后续服务。
8月26日,前海财险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暂停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新业务,对于已经承保的客户,将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保障客户权益。
8月22日,都邦财险发布公告称,根据互联网财产保险相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即日起暂停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8月19日,华安保险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停止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新业务,对于已经承保的客户,将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保障客户权益,做好各项服务。
除上述机构外,还有多家险企暂停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险企做出这一改变的背景是前不久出台的监管政策。8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海通国际发布研报认为,《通知》进一步加强了互联网财险业务的市场规范,通过提升准入门槛、明确展业要求、强化服务能力,可以更加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稳健发展,机构覆盖广、内控管理强的头部险企在互联网业务开展上更具优势。
民生证券发布研报认为,《通知》是《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配套规范性文件。《通知》整体压实了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的主体责任,既体现了问题导向、加强约束,也体现了对于业务的创新和支持,对于风险管控、落地服务、产品开发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整体来看,更加利好分支机构网点更广、数字化能力更强、风控合规和供应商合作充足等头部上市险企。伴随《通知》落地,互联网财险业务市场行为有望更加规范,消费者体验有望提升,互联网财险业务有望成为财险公司业务重要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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