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27日电 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因基金销售业务存在违规行为27日被责令改正。青海证监局网站截图(下同)
青海证监局指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第八条第四款、第二十六条和《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8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第八条第四款和《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8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应急处置等制度存在更新不及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销售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三、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违反了《销售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青海证监局决定对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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