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印发《2022—2024年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及赔偿标准。此次印发的《实施方案》,强调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要进一步发挥财政保费补贴的引导作用,创新政府防灾减灾救灾模式,不断增强全省农村地区和农村人口抗灾减灾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四点基本原则,即注重发挥政府引导和组织推动作用,引入保险公司进行市场化经营管理,尊重参保农户个人意愿,协调财政、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提出了三大保障措施,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宣贯力度,确保将广东省委、省政府支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列明了两个工作阶段,各级政府要在文件印发后3个月内完成招标和《实施方案》中相关工作,中标承保机构要提供为期3年的承保理赔服务,确保2022年1月1日起,全省农村住房遭遇灾害时,按新的赔偿范围、标准和保额执行;明确了七项实施内容,包括被保险人及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费及财政补助办法、承保机构选择、健全完善基层协保体系、农房险信息化建设和农村居住环境多元保障等。
与目前执行的《2019—2021年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赔偿标准(2019—2021年)》相比,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一是拓宽了农户自有住房保险保障范围,让90多万户有多处农村房屋的农户可共享同一保额保障;二是对农房按照建筑结构类型采取差异化赔付,
并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在不增加保费的基础上,将全省农户每户每年保险金额从8万元提高到11万元;
三是新增了农房保险责任,增设屋顶混凝土结构、各类门窗的赔偿标准,并提出了加强农房险信息化建设、探索农村居住环境多元化保障等相关内容。新方案实施后,农户每年保费维持不变,保障程度将获得较大提升,全省农房险风险保障额度将增加3000亿元。
据了解,自2009年起,广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进行惠农财政投入放大效应的实践探索,为全省近1200多万农户的住房提供了保险保障。截至2021年6月末,已为全省28万间倒塌房屋、93万间损坏房屋支付赔款4.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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