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3日讯(记者 燕山 鹿凯)日前,东莞信托二股东发布公告称,因东莞信托小股东不符合监管有关股东资格规定,监管层要求其上述股东将所持股份,受让于东莞信托第一大股东。
本月1日,上市公司东莞控股(股票代码:00828.SZ)发布有关其参股公司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由于现分别持有东莞信托4.9655%、4.9655%、4.9655%、2.0690%股权的广东福地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东资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糖酒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银保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拟将上述股东持有东莞信托合计 16.97%股权,受让于其控股股东东莞金控。
上述股权变更完成后,东莞信托的股东将变更为:东莞金控持有其77.7931%股权;东莞控股持有其22.2069%股权。对此东莞控股表示,本次交易属于东莞信托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交易完成后,东莞信托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东莞金控。资料显示,东莞金控为东莞国资委下属企业。对于上述小股东具体哪些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上述公告中并未披露,就此中国网财经采访到东莞信托,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收到对方回复。
据《办法》第十一条有关信托公司股东资质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审查批准,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投资人可以成为信托公司股东。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同一上市信托公司股份未达到该信托公司股份总额5%的,不受本条前款规定限制。很显然,上文说设小股东均符合第十一条有关规定,且均持股在5%以下。
公开信息显示,上文所述东莞信托四家股东中,东莞资产管理、广东福地投资均为东莞国资委控股企业,另外两家东莞糖酒集团及东莞东糖集团则有明显员工持股平台特征,股东多为自然人。就上述四家公司具体公司性质,中国网财经采访到东莞信托,对方并未回复。
同时记者发现,东莞信托也并未违反《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信托公司存在持有或控制信托公司5%以下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的,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或外部监事由该类股东提名产生要求。
东莞信托2020年年报披露,其董事会由7人构成,包含两位独立董事,其中一位由东莞东资推举。其当时董事长黄晓雯,目前涉嫌严重违法,正接受调查;现董事长则于6月变更为廖玉林,同时廖玉林还担任东莞信托控股股东东莞金控董事长。其监事会同样由7名成员构成,除上文提到四家小股东推举人选占据4席外,其余3席为职工代表。而随着东莞信托股权结构即将发生调整,意味着其董事会及监事会也将面临较大调整。而在东莞信托高管层面,7月22日,东莞信托公告称,陈英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职务,副总经理冯杰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对于中国网财经有关上述已发生或将发生变更,会对其经营造成哪些影响采访,对方同样未作出回复。
一位业内专家对中国网财经表示,东莞信托实际控制人同样是东莞国资委,这种强制性调整对于东莞信托来说,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内专家廖鹤凯对此次监管要求解读到,监管初衷仍然是穿透管理,明确信托公司实控人、框实股东责任、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有关此次股权变更最新进展,据东莞控股披露:“目前,交易各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且本次交易需要取得银保监部门的核准,能否顺利完成股权交割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其还承诺将根据本次股权收购交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银行间市场披露2021年信托公司未经审计半年业绩数据显示,上半年东莞信托实现营收3.8亿元,同比下降月21%;实现净利1.77亿元,同比下降27.46%。同期,其总资产及净资产则分别上升至63.33亿元及59.22亿元,分别上涨4.63%、4.33%。而无论是业绩表现、还是资产规模,其均排在行业中下游。未来,随着东莞信托股权调整正式完成,其将取得怎样发展,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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