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29日通报了一批关于银行外汇违规的案例,而本次公开通报10起银行违规典型案例,涉及10家银行办理的跨境担保、境外直接投资对外付汇、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业务。
中新财经记者注意到,通报的这10起案例均为违规办理资金流出业务案例。
在这10起案例中,处罚款金额最高的达到4266.16万元人民币。这是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具体情况为,2017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4266.16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21年,外汇检查部门依法对银行各类外汇违规行为处罚没款1.78亿元人民币。银行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未尽职审查、违规提供跨境担保、违规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和结售汇等业务。为进一步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现公开通报一批银行违规典型案例。
该负责人称,未来外汇局将在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的同时,加强外汇监督与检查,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一是密切关注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变化,加大对重点主体、重点渠道、重点业务的非现场监测与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虚假欺骗性交易。
二是对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违法案件“以案倒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金融机构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跨境通道或服务的行为。
三是在防范风险同时,指导银行进一步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更多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真正享受更优质服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