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同日收到多张罚单,其中,内蒙古银行收到3张,该行呼和浩特分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各收到1张,罚款总计510万元。
8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的三张罚单显示,内蒙古银行因关联方授信集中度超比例,被内蒙古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因理财投资不审慎被罚款30万元;因违规发行保本理财被罚款50万元。
4名相关责任人同步领罚。谷建华为内蒙古银行违规发行保本理财、理财投资不审慎责任人,被处以警告;肖晓明为内蒙古银行违规发行保本理财责任人,被处以警告;樊三维、郗树森为内蒙古银行关联方授信集中度超比例责任人,均被处以警告。
同日,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因违规转嫁成本被罚款330万元。其中,武雪梅、汪建中为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违规转嫁成本责任人,均被处以警告。
同日另有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因违规掩盖资产质量被罚款50万元。其中,班文慧、宋建军为该行违规掩盖资产质量责任人,均被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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