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6日讯 近日,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拉开帷幕。中国网财经记者近日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带来多份提案。其中,一份提案聚焦关于依托技术创新完善配套政策推动我国卒中救治能力全面提升。
孙洁表示,脑卒中是严重危害国民健康的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升至我国首位疾病死亡原因,具有高发病率、高致残率、高病死率、高复发率和高经济负担五大特征,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在临床上,急性脑卒中分为出血性卒中、缺血性卒中两类,其中较为常见的为缺血性卒中占总数的80%-85%左右。伴随我国社会老龄化、城市化进程加速,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变化,脑卒中疾病危险因素暴露明显,导致发病人数不断增加,并在近年以来有年轻化的趋势。
脑卒中发病受多种危险因素影响,具体而言包括不可干预性和可干预性两类,其中不可干预性危险因素包括年龄、种族、遗传因素,可干预性危险因素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心脏病等,多数与慢病相关。我国已经已有近3亿人左右的慢病人群,具有卒中发病潜在风险的人群数量众多;同时我国人群对卒中疾病的知晓率及控制率方面认知普遍偏低,整个疾病防控形势严峻。
在救治方面,目前在临床治疗上广泛应用的是静脉溶栓治疗,但溶栓治疗有时间窗,目前临床上普遍对于静脉溶栓的时间窗认定在4.5个小时之内;但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在现今诊断和治疗中,目前我国在时间窗内到医院就诊,可以采取急诊治疗的患者人数较少;同时,静脉溶栓治疗对提升动脉血管再通率效果不理想,易引发出血,具有病死率高,再通率低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机械取栓为代表的血管内介入治疗技术在临床急性缺血性卒中的治疗中发挥日益重要的最用。血管内介入治疗技术可以有效延迟最佳治疗时间,打破脑卒中的时间窗口限制,有效提高血管闭塞的在通性,作为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一种安全、高效的方法对挽回患者生命有重要的意义。
以机械取栓为代表的血管内介入治疗技术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高我国提升急性缺血性卒中救治能力的关键技术,目前已被纳入国家百万减残工程的关键适宜技术;但目前该项技术在我国医疗机构的应用还存在较大的限制;主要的原因来自于医疗保障报销政策、医院准入和管理方面和医疗技术推广层面的制约。
第一、首先是医疗保障报销政策的制约。目前机械取栓治疗在我国很多地区尚未纳入医保支付,尚未解决在患者治疗过程中的可负担性问题。在已经开展支付制度改革的区域,该项治疗技术所属的DRG/DIP病组权重过低,也影响了医疗机构在手术过程中主动选择使用这类技术开展治疗。
第二、其次是医院准入和管理方面。目前机械取栓治疗技术医院准入的周期依然过于漫长,对这类技术的推广使用带来较大的制约和影响;与此同时我国目前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对医用耗材在总费用占比中进行考核的管理方式对这类耗材的应用给医疗机构带来较大的压力。
第三是来自于技术本身的推广不足。由于血管内介入治疗技术需要一定的学习周期,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医务人员对这门技术的掌握依然非常有限。这类技术的推广虽然得到了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脑防委组织开展的巡讲和培训,但在全国范围内这类技术的推广仍需有很大的空间;尤其是在我国中小型城市和县级医疗机构对这门技术的掌握还需要较大力度普及。
建议依托技术创新完善配套政策推动我国卒中救治能力全面提升
孙洁表示,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不断进展,我国老年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呈逐年增加态势,已逐渐上升成为我国重大社会公共问题。为有效应对这一重大的公共卫生挑战,除了从预防层面加强健康管理并有效提高规范化诊疗,建立卒中全程防治管理模式的同时,在卒中救治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加强血管内介入新型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并做好来自于政策和管理方面的配套支持举措。
第一、提升医保支付对卒中治疗新型技术的支持力度。在医保支付层面应加强对脑卒中治疗创新技术如机械取栓的支持力度,将“脑动脉机械取栓技术” 尽快纳入各省、市和地区的医保支付。同时对开展医保支付改革的地区,适当提高DRG/DIP 脑卒中治疗相关病组的权重,鼓励医院使用适当的技术积极救治脑卒中患者,降低脑卒中的致死致残率
第二、加快卒中治疗机械取栓技术和相关产品的医疗机构准入速度并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对于这类技术的医院准入应纳入绿色通道管理,将新型技术尽快准入医疗机构;同时对于已纳入国家百万减残工程的关键适宜技术的机械取栓技术相关器械耗材不应再纳入耗占比的医院绩效考核范畴之内。加强在我国中小城市和县级医疗机构血管内介入治疗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在依托国家卫生健康委脑防委的基础上加强通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这项工作,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提升我国城乡医疗机构卒中救治能力。
第三、提供综合政策支持,鼓励血管内介入治疗技术创新。目前我国卒中治疗领域大量创新企业涌现,创新技术发展处在关键的历史时期;由于这个领域目前很多创新企业规模较小,市场还处于培育期;因此需要来自政策层面包括医疗、医保、融资和产业扶持等综合配套支持为这类企业的发展创造稳定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鼓励和促进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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