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据新华社北京电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1月18日对外公布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完善并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要求,推动中国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该规定统一规范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及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和汇兑、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完善了即期结售汇管理,并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结算代理人以外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办理。同时,规定优化了外汇风险管理政策,进一步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套保渠道,并取消柜台交易的对手方数量限制。
记者了解到,规定还优化了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提升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资金汇出便利性,鼓励长期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规定明确了主权类机构外汇管理要求,通过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商业银行)投资的主权类机构投资者,应在银行办理登记。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增强中国债券市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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